被当做巫祖的信仰对象不是一成不变的。事实上,氏族萨满不断传承的过程,也是巫祖神不断增长的过程。那些死去的萨满不但自己能够成为新增的祖先神,而且由他传下来的那些神灵也被自己亲族认为是祖先神。所以,每个血缘群体所信仰的祖先神不是一个,而是多个。这种多个祖先神组成的信仰对象,其结构方式多种多样,主要有:
1.主神与他的助手神
祖先神群中经常出现主神与助手神结合的结构形式。在萨满教中,每个萨满的襄助精灵或说萨满助手神都很多,所谓助手神,据说是由萨满的庇护者即巫祖所赐。“相传,除其庇护精灵外,每一萨满均有若干精灵予以襄助。萨满之法力,即在于此。人们笃信,诸如此类精灵均为其庇护精灵所赐。如萨满为其庇护精灵尽力,襄助精灵亦为萨满效劳。它们任凭萨满随意差遣,助萨满与为仇作对之精灵相抗争、窥测种种隐事,等等。萨满愈强,其襄助精灵亦愈多。”[1]
“玛鲁”是鄂温克人对装着各种神灵的一个圆形皮口袋的称呼,在驯鹿鄂温克人中,每个氏族中包括几个“乌力楞”(家户)。在他们的宗教观念中,对“乌力楞”的神“玛鲁”特别崇拜。因为“玛鲁”是与鄂温克人祖先有关系的神。每个氏族的各“乌力楞”都有自己的“玛鲁”,如一个男性长辈有两个儿子,分出两个“乌力楞”,那两个“乌力楞”就各有一个“玛鲁”。“玛鲁”象征着“乌力楞”之神。“玛鲁”神一般由十二种物件和神灵组成,其中除了主神“舍卧刻”之外,都是“副神”,相当于巫祖助手神。比如小鼓,之所以崇拜小鼓是因为“舍卧刻”非常愿意听鼓声,萨满一敲鼓,“舍卧刻”就来。还有“嘎黑”鸟,鄂温克人把这种鸟的全皮剥下来,作为“舍卧刻”骑乘的飞鸟,“舍卧刻”骑上它可以自由飞翔。此外,驯鹿笼头是专门给“舍卧刻”神抓驯鹿时用的。“玛卧格特”,即皮条(用鹿或狍脖皮制的皮绳)也是专门给“舍卧刻”神抓驯鹿时用的。[2]
达斡尔族的“霍卓尔·巴日坎”也有助手神或副神。“霍卓尔·巴日坎”的副神,有的家族叫“麻罗”(Maloo),有的叫“克亦登”(Keiden)。我们在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萨满沃菊芬家的神堂中和斡米南仪式中都看到“霍卓尔·巴日坎”的旁边有“麻罗”神。在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腾克乡三大队孟忠家里东南角上悬挂着老孟家(莫日登家族)的“霍卓尔·巴日肯”。他说,由于这个“巴日肯”的“克亦登”(“霍卓尔·巴日肯”的助手神)太多,就放在院子里放杂物的房子里面。在达斡尔族有助手神的神灵只限于某些大神,达斡尔族萨满SQG说,只有大山神、大主神才有副神。比如“博果勒·巴尔肯”。此神是由二十四位神组成,并以“克亦登”、“麻罗”等为其副神。主神以彩画为偶像,副神偶像除有金箔人形和龙画以外,还以木雕为之。如将此神偶像全部摆列,可达三丈五尺之长。[3]
2.通体三界的祖神
东北地区有的氏族、家族内,依据萨满教的三界观念,将祖先神塑造成三界通体的大神,每一界都有代表的名称和形象,进而组成一种立体结构的祖先神图。例如:
“敖教勒”(hojoor)是鄂温克人供祭的祖先神。传说鄂温克人的祖先是被雷打死的,祖先的上半身上了天,变成了“保勒索合鲁勒”(boorolgoohor haruul,斑白的守护神);中身留在地上,变成了“谢考达热勒”(shokoodaaral,守护神);下身变了九个“道尔保如”(yegin-dolbuul,九根支柱)。其偶像置于蓝布上,悬挂在“仙人柱”(简易居室)圆木的柱顶上,并置有太阳、月亮等,以及9个小人(5个金色的是女人,4个银色的是男人)。萨满跳神时,须先呼“敖教勒”。[4]
《达斡尔族社会历史调查》记载:达斡尔人的hojoor是被雷击死的。雷击之后,他的上部变成了henger dailal borqookur;中部变成了hojoor keiden;下部变成了hojoor dolbur。此神话讲的是的身体一分三,三个部分的上部成了斑白的上部祖神,中部变成了keiden祖神,下部变成了dolbur祖神。[5]可以看出hojoor神被雷击后,变成了三个部分,这和鄂温克族的此类祖先信仰基本一致。
由于三界通体的祖先神是雷劈形成的,人们认为神灵身上的每个碎片,都有巫力。所以这些神灵的象征物既有一般的祖先神画,也有以神灵各种身体部位为标志的象征符号。它表明,一方面每个被雷击碎的身体部件都是这个祖先神的象征物;另一方面所有不同的、零碎的象征物代表同一个祖先神。这种关于祖先巫力的信仰与雷的信仰相关,成为塑造大神灵的一般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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