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兹·博登拿斧头,砍了她爹四十下儿;当她看清做了啥,又砍了她妈四十一下儿
——19世纪英国童谣
我母亲杀我,
我父亲吃我,
我的妹妹小马蕾,
拣起我所有的骨头,
包进绸子手帕里,
埋在杜松树下。
这小诗如此浅白易懂,不用大费周章,便可从中听到一个谋杀食人的恐怖故事,而这首小诗的背景故事,其毛骨悚然的指数较之如今已然成为传奇的惊悚影片《人肉包子》和《三更之饺子》有过之而无不及——心肠歹毒的后娘为了防止前妻的儿子挡了自己亲生女儿小马蕾继承丈夫财产的路,趁着小男孩儿探头进箱子拿苹果的时候,把箱子盖重重盖上,把小男孩儿的脑袋砍了下来。之后,这位天才的谋杀专家为了掩盖罪行,把小男孩的脑袋绑在无头尸体上,唆使自己的亲生女儿“不小心”把哥哥的脑袋“打掉了”,从而把女儿拉下水,成为自己的同谋共犯。接下来自然是毁尸灭迹,故事作者很漫不经心地写道:“于是,母亲把小男孩儿剁成碎块,放到锅里煨汤。小马蕾在旁边站着,哭了又哭,眼泪掉在汤里,都不用放盐了。”故事的高潮是一顿盛宴,饥肠辘辘的父亲回家后直扑桌上的美味佳肴,浑然不觉这是自己亲生儿子的骨肉,反而大快朵颐,吃得津津有味,大赞“这肉汤的味道真是好”,最后甚至要求把肉汤“都给我吧,你们不要吃,这肉汤都是我的!”在享受了一顿自己儿子的亲身奉献的饕餮大餐后,这位父亲把吃剩下的儿子的骨头都扔到桌子下面去了。
让我们暂时告一段落,再重新回视一下儿这则故事,尽管故事里很多丰富的细节已经被稀释了不少,但在今天,恐怕除却最各色另类的人,不会有人愿意在餐桌上听到这样的故事,更遑论是让年轻的爸爸妈妈(“当然不是故事里的那对奇葩父母”,有人要赶快声明)给自己正在牙牙学语的小孩儿作为睡前故事讲述。即使是听到这个故事,都足以让生怕孩子受到惊吓的父母赶快将自家孩子搂紧怀中——它太血腥,太阴暗了,最好是孩子在18岁成年后也不要接触它。
但这首小诗和它的背景故事并非是某本以血腥恐怖作为噱头的地摊文学里的内容,恰恰相反,它的来源正是一本家喻户晓的童话故事《格林童话》里的一篇,确切地说,正是里面的第74篇童话《杜松树》。自1815年格林兄弟出版了《格林童话》的第一版至今长达300年的时间里,这则故事和里面的小诗就像小天使一样飞向世界各地,成为儿童睡前故事的头等上选。从老祖母坐在火炉旁讲着“很久很久以前……”的遥远往昔,到iPad成为小孩满月礼物的现代今天,无数的孩子都在故事里后妈磨刀霍霍声中进入甜美睡乡——没人觉得这有什么不对,就像一个孩子深夜出现在父母门前,大哭大闹说房间的壁橱里藏着一个毛茸茸的长角怪物一样,因为这只是童话。
但这真的只是童话这么简单吗?尽管童话被认为是专为儿童量身打造的故事,但几乎可以肯定,没有哪个儿童能写出这样的故事,童话的所有作者都是成人,只不过是在模仿儿童的口吻、揣摩儿童的心灵来讲述成人认为符合儿童身份的故事而已,归根到底,它讲述的实际上是成人世界里发生的事,只不过是按照成人的想法把它变得易于儿童消化吸收而已,而它的目的,至少在今天来看,是告诉儿童什么可以,什么不可以,解释儿童可能在成长中出现的疑问,就像《杜松树》的故事一样,如果你实在找不出什么教益的话,那至少也教给孩子在后娘让你去箱子里拿苹果时,别傻乎乎地把脑子探进去。
还是那句老话:童话是儿童迈向成人的第一课。只不过这第一课未必是“从此过着快乐幸福的日子”这样圆满美好的故事。所以,且让我们开始第一课,它的名字就叫——
谋杀与乱伦的“第一课”
《杜松树》可能是《格林童话》里最让人攫喉大吐的恐怖故事,但却不是唯一的故事。《格林童话》中最家喻户晓的故事之一《非特歇尔斯鸟》(也叫《怪鸟》)里同样充满了令人不寒而栗的成分。被魔法师迷拐走的女孩儿禁不起诱惑打开了魔宫里的那扇禁忌之门,她在里面看到的是“一只大血盆放在中间,里面装着砍碎了的死人,旁边还有一个木砧,上面放着一把发光的斧头”,惊吓之余,她手里的信物掉进血盆里,怎么也洗不干净,结果被回来的魔法师“推到、抓着她的头发拖到房间里,在木砧上砍下她的头,把她砍碎,血流到地上,然后把她扔到盆里和别的死人放在一起。”在这个童话的法国姻亲,著名的《蓝胡子》里,新娘子打开门时发现自己的夫君蓝胡子不仅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江洋大盗,更在之前梅开六度,只不过他的几个前妻都已经被砍碎剁烂,扒皮抽筋挂在墙上,这个故事连《格林童话》的作者格林兄弟本人都觉得太过血腥,以至于只在初版本中出现过一次后,再版时就把它彻底删除。
在数以千计不曾被格林兄弟收入童话故事集的民间童话里,谋杀与**的成分更是俯拾皆是。一则名叫《花盆》的童话用另一种方式诠释了何谓“死了都要爱”——哥哥因为厌恶妹妹的心上人,而把对方的脑袋砍下来,藏在妹妹种的玫瑰花盆里,于是这个“苍白的头颅”成了上好的肥料,滋养爱情之花茁壮成长,以这种另类方式更获妹妹芳心(19世纪丹麦童话大王安徒生的经典童话《玫瑰花精》与这个故事类似,只不过按照维多利亚时人的趣味写得更唯美一些而已)。而在另外一则叫《三只狗》的童话中,一切则反转过来,妹妹在哥哥结婚时,把长钉藏在床垫里想要扎死他。这个童话的另一个版本是妹妹爱上了自己的哥哥,所以把他的心上人看成是绊脚石,意欲除之而后快。被迪士尼公司翻拍多次的童话《美女与野兽》其实还有一个更早的版本,这个版本里新娘与丈夫之间的关系已经不仅仅是人兽之间的不伦之恋,丈夫总是在新婚之夜化身怪物,一而再再而三地在婚床上吃掉新婚妻子。最让现代儿童,特别是女孩子难以接受的恐怕是他们的童心偶像,既美丽又善良却保守欺负的灰姑娘,在比《格林童话》早180年出版于1636年的意大利童话《五日谈》(即《故事里的故事,小孩的消遣读物》)中,灰姑娘并不是一个完美少女,她的名字也不叫辛迪瑞拉,而是泽佐拉·卢克瑞扎西娅,她不仅不纯真,而且和家里的保姆合谋设计杀死了她的第一个继母(保姆成了她的第二个继母,也就是他父亲的三房),用的方法正是《杜松树》里继母杀死前妻儿子的箱子戏法,说不定小马蕾的母亲在动手前正好翻看了这本《五日谈》来当谋杀教科书。
如果这就是孩子来到人世的第一课,那么这一课的确让人触目惊心。一些人会反驳,称刚才列举的所谓“童话”,豆汤的穷孩子讲的原汁原味的民间传说,而是上流社会沙龙里文士贵妇为排遣无聊编写的道德故事,所以故事里的谋杀和**实际上影射的是政坛秘辛和宫闱乱事。
这种说法不无道理,著名的《格林童话》,其实格林兄弟的素材来源大多数并不真的搜罗自田间茅舍,而是从他们在卡塞尔时的一位女邻居詹内特·汉斯普夫鲁戈以及其他几位邻居、女仆那儿听来的,并且为了适合他们心里认为的儿童阅读,特意做了大规模的修订,对格林兄弟来说,搜罗“童话”的目的之一是为自己遭受拿破仑帝国碾压的德意志故土保存民族记忆。对生活在17世纪的那不勒斯人来说,意大利童话《五日谈》的作者乔姆巴蒂斯塔·巴西耳笔下的王公士庶都很容易找到影射的对象和事件,17世纪的那不勒斯王国至少有119个亲王、156个公爵、173个侯爵和好几百个公爵,单是这些贵族之间的互相联姻和争斗仇杀就足以为巴西尔提供源源不断的素材。巴西尔在《五日谈》的卷首开宗明义,痛斥篡夺了正当王位的卑贱小人,最终只能被送上命运的绞架,在心思细密的人看来,毫无疑问是在暗中讽喻骑在那不勒斯头上的西班牙督主和法国国王的势力,《商人》故事里哥哥把弟弟脑袋砍下来的事情则是隐喻那不勒斯在外困之下仍不忘内战阋墙的现实。
18世纪法国文士查理·佩罗在写《鹅妈妈的故事》时,脑海里闪现出的也是太阳王路易十四凡尔赛宫中酒池肉林、歌舞狎妓的场面,为后世所熟知的《小红帽》正是自命道德之士的佩罗对淫乐**的王公廷臣们提出的道德规训。当小红帽对大灰狼说:“您的大腿可真够粗的”的时候,佩罗用来表示大腿的词“jambe”是一个邪恶的双关语,足以让17、18世纪的法国淑女们赧颜窃笑,因为它的另一层意思是指男性“中间的腿”;而大灰狼的答话:“那样跑得方便”中的“跑”用的词“courir”恰好是对“腿”粗的再合适不过的回答,因为它的另一层意思是“做爱”。
文士以笔做枪,将自己的政治思想和道德教条作为私货夹带进编写的童话之中,站在道德高地上以家长教育孩子的口吻进行道德说教。就像俗话说的“孩子不打不成才”,但仅仅是谋杀和**显然还不够“完美”,要突出善恶势不两立的戏剧冲突,非得有令人发指的罪行方能给人留下最深刻的印象,童话中的黑暗世界刀刀见血自然是必不可少,但还缺少一样绝对的猛料加入其中,方能烹煮出一桌令人震悚的开胃大餐。这样猛料当然就是:人肉。
001
《鹅妈妈故事集》中《蓝胡子》的插图,这可能是童话史上最血腥的童话之一,尽管进行了再三的改写,也难以洗清它的血腥味,有些持历史主义的学者认为,蓝胡子杀妻的故事可能是影射先后娶了六个妻子并杀掉了其中两个的英国国王亨利八世
人肉欢宴
人肉究竟是什么味道?对前面提到的《杜松树》童话里的那位父亲来说,这个问题不难解答,他一个人狼吞虎咽,就把自己亲生儿子吃了个盆干碗净,倘使刨除吃人这个令人不快的“背景说明”,看来人肉这道美味佳肴在童话里还是颇受欢迎的,以至于“食人”这个主题一而再再而三地在不同地方的童话中登场,成为令人“百看不厌”的经典桥段。
读过《杜松树》童话的人都会承认,这个故事的开头像极了后来被迪士尼改编的经典童话《白雪公主》,同样都是善良的前妻向上天祈求希望生下一个发黑如乌木、肤白如雪、唇红如血的孩子(顺便提一句,这个曾经童话中对美人的描述,如今已经成为《暮光》系列里吸血鬼形象的标配描述了),只不过《杜松树》里的小哥哥换成了《白雪公主》里的小公主而已。而两个童话最大的相似之处还不止这些,《杜松树》里的后母将小男孩亲自操刀大卸八块,烹好上桌;而《白雪公主》里的继母王后同样口之于味有嗜焉,下令猎人把公主杀死后将“肺和肝带回来”,交给御厨“加上盐把它们烧好,吃了下去”。
同样好吃人肉的王后也出现在《五日谈》的《太阳、月亮和塔利娅》里。这则童话乃是后来家喻户晓的童话《睡美人》的一个早期版本,对很多今天的孩子来说,《睡美人》童话到王子把公主吻醒了就算结束了,而在这个早期的睡美人版本中却并非一吻惊醒梦中人。王子确实“惠顾”了睡美人的别墅,也确实俯下身去,但并非去亲吻睡美人,而是“伸出双臂,把她抱到一张大床上”,在“摘取了爱情最初的、最娇嫩的果实”之后,王子就把睡美人留在床上,直接回国去忙自己的事儿去了,把这场奇妙的一夜情忘得一干二净。塔利娅醒来完全是因为王子在她身上种下的“爱情最初的、最娇嫩的果实”瓜熟蒂落,让她生了两个孩子,孩子找奶喝把她手指头上的毒吮了出来的缘故。
在众多儿童不曾看过的早期版本《睡美人》续篇中,这位花心国王不仅有打野食的嗜好,而且还犯有重婚罪——他自己本来已经有一个王后了,于是睡美人在这个早期版本中顺理成章地由正宫沦为小三。国王犯的第二个大错是要把小三和两个私生子带回宫和原配见面,而且大大咧咧地表现出宠妾灭妻的劲头,结果可想而知。妒火中烧的王后很快吩咐厨师把两个私生子做成几道美味可口的菜肴,送去给花心国王丈夫享用。而国王一如《杜松树》里毫不知情的丈夫一样,吃得津津有味,大声赞叹这些菜肴美味绝伦。王后则在一旁旁敲侧击:“吃吧,吃吧,您是在吃您自己啊!”而国王听烦了这话便咆哮道:“这还用得着你说吗?我本来就是在吃我自己!你又没给这家带什么嫁妆来!”与《五日谈》差不多同时的另一个版本的《睡美人》中,国王倒是娶了睡美人作为正妻,但他的母后却是个食人妖妇,趁着国王外出时下令御厨把两个小孩连带王后一起都做了美味佳肴一饱口福。
在童话的人肉欢宴中,不只有妒忌心强的后母和王后是座上宾,《韩塞尔和格蕾特》里的老巫婆、《小红帽》里的大灰狼、《小拇指》和《穿靴子的猫》里的食人妖、《强盗与未婚妻》里的强盗、《杰克与豆茎》中的巨人,等等这般人物都在这台盛宴中占据一席之地,开怀大嚼,让读者隔着童话都能听到他们用牙齿撕下皮肉,咬开骨髓的啧啧声。
为什么会有让一次多的食人角色充斥童话之中?对这个问题最简单的回答也许是,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食人者。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个答案中的“食人”并没有任何比喻的意味,就是它的本意。
这个答案看起来惊世骇俗,但并不值得惊讶,相信这世上所有人小时候都或多或少地吮过手指,咬过指甲,咬过嘴唇,甚至吃过自己的鼻涕,把受伤后结出的血痂扣下来放进嘴里,如果你做过其中的任何一样,那么按照人类学的定义,你就是一个食人者,只不过这种行为属于食人分类中的自食(autocannibalism),换句话说,就像前面《睡美人》故事里王后所说的:“吃吧,吃吧,您是在吃您自己啊!”
一如食人童话从侧面忠实地记录下人类的往昔食人行为,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每个人的血液里都流淌着食人者的血脉,而这一血脉可以一直上溯到数十万年前人类的先祖身上。欧洲最重要的古人类遗址格兰多利纳洞穴的考古证据就证明,早在80万年前,我们的先人就会宰杀生人,剥皮割肉;在美国的普韦布洛遗址出土的遗骸也证明在公元前12世纪这里举行过一场食人盛宴,我们的先辈不仅会敲骨吸髓,一只内部残存着人类肌红蛋白组织的瓦罐则证明我们的先祖已经学会用火把人肉煮熟大啖,可谓食人史上的一大进步。向着《韩塞尔和格蕾特》里把拐来的小孩儿“烧开水,煮了吃”的老巫婆又迈进了一大步。
但史前人食人很多时候乃是出于饥饿的缘故,特别是为摄取珍贵的动物蛋白而采取的无奈措施。正是这些蛋白质的摄取滋养了人类的大脑不断进化,从而踏上文明之途,套用阿姆斯特朗的话来说:“这是食人的一小步,是人类的一大步”。
“叮当,巫婆死了!”
但童话里的食人描述并非仅仅是人类对食人残存的古老记忆,而是有着更为复杂的内涵,因为童话里为吃而吃人的行为虽然不能说没有(譬如一则16世纪的法国童话《贪吃鬼》里,一对父母为了满足其贪吃女儿吃肉的要求,而从坟场里割死人大腿给她吃),但却鲜少发生;绝大多数食人童话里的食人者都属于异类,就像前面列举的那样,他们是巫婆、巨人、食人妖,即使是《杜松树》里看似属于人类的后娘和《睡美人》里的王后,作者也会特意提到她们的食人行为是“在魔鬼的驱使下”和“她有颗巫婆的心”。
诞生童话的世界同样也是妖魔异类纵横肆虐的世界,这些妖魔将食人作为它们唯一的嗜好,同时也精通各种各样超自然妖法,就像《韩塞尔和格蕾特》里变出糖果屋来引诱小孩儿上钩的老巫婆,《怪鸟》里能将人变成鸟雀的魔法师。他们隐遁在深山老林之中,时时刻刻垂涎于善良的民众,将他们作为饱腹大餐。当然,幸好在童话的最后,他们总是必将落败的邪恶一群,不是被杀,就是被烧死。正义最终战胜邪恶,主人公“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
童话里很少会交代这些食人妖魔究竟出自何门何派,又为何会隐遁在如此荒僻的所在。童话作者只是告诉读者他们很邪恶,记住这一点就足够了。
实际上,这些所谓的食人妖魔之所以居住在深山老林之中的唯一原因,是因为他们遭到了放逐,被流放于此。而他们原本也不是贪食人肉的妖魔鬼怪之流,而是古代的神祗和侍奉,这些神祗的祭司,有着高贵的身份,受到万众敬仰,而他们之所以沦落到这般田地,都是因为一个强有力的对手的诋毁,那就是基督教。
一份1571年德国的印刷品,描绘的是在当时席卷东欧俄罗斯和立陶宛地区的大饥荒中,一些乡村里开始烹食人肉的场景
古代神话当中的诸神确实有着各种各样的令人诟病之处,特别是在起源神话中,乱伦、谋杀和食人处处可见,古希腊神话里的三代天神之间的传承在今人看来完全就是一个黑帮家族的故事:第一代天神乌拉诺斯既是地母盖亚的儿子,又是她的丈夫,而且他最大的乐趣就是趴在母亲身上发泄淫威,结果被他的小儿子克洛诺斯拿刀阉割并谋杀了;而克洛诺斯为防止自己的子女叛乱,于是把他们全都吞入腹中,但最终又被他自己的小儿子宙斯阉割并谋杀了;至于宙斯,同样因为担心子女上行下效,于是又上演了一把生父食子的闹剧。如此种种,也难怪基督教的教会圣士才会大事放言“诸神皆是食人者”。
但古代神话中的食人和谋杀,更多是一种宇宙诞生和孕育生命的隐喻,诸神靠破坏旧秩序来构建新秩序,从牺牲的死亡中孕育出新生,这是创世神话的原初含义。就像基督教的圣餐礼声称是吃耶稣的血和肉一样,只能理解为是一种凡人与神沟通的譬喻,不可能是真的食人喝血一样。
非常有趣的是,在基督教诞生之初,当时如日中天的古代异教打压基督教的手段之一,正是将其圣餐礼说成食人仪式。等到基督教最终取得胜利后,翻身的奴隶就要把同样的手段用在昔日骑在他的主人头上了。于是,古代异教的诸神全部被贬为魔鬼的化身,其城市中的神庙被砸毁或改建为基督教堂,神灵本尊则被放逐到深山老林中,信奉古老诸神的祭司也逐渐沦为女巫和巫师,被加上使用魔法和食人的罪名,被成批处死。
在16、17世纪的大规模猎巫运动中,成千上万的男男女女被加上施展巫术、膜拜魔鬼的罪名被推上火刑台。17世纪的一位著名的鬼神学家,同时也是巫术审判官皮埃尔·德·罗斯特涅曾在法国巴斯克省拉布德地区执行国王的猎巫谕令,短短的三年中,有超过600名女巫被活活烧死。在他于1612年出版的鬼神学专著《叛乱天使变身论》中言之凿凿地称被他烧死的那些女巫:“用一种草药熬煮人骨,人骨会变得像萝卜一样又脆又嫩。她们也炖煮人肉汤,喝到呕吐为止。她们杀害幼童,从脑后或肚脐吸取血液。其心、肝、肺则呈给大巫师享用,其余部分则供给巫魔夜会的国王和王后消受。”
德国画家汉斯·巴尔东·格林于1508年绘制的《巫魔夜会》(即女巫的安息日:Witches'Sabbath),画面中,一名巫婆正在捣碎婴儿的骨头用作施法的魔药,基督教的鬼神学家认为,这种魔药可以带来冰雹和暴雨,摧毁庄稼
遭受同样指责的还有犹太人,在童话里犹太人一旦出现,其所扮演的角色与巫婆妖魔可以归为一类,都属于十恶不赦的恶棍之流。在《荆棘里的犹太人》或是《修女的故事》里,犹太人扮演的是贪婪的守财奴和嗜血的恶徒。从某种程度上,这些童话充当了反犹主义传播的媒介,将奸邪的犹太人形象根植于一代又一代孩子幼稚的头脑中。而童话的来源正是现实中的犹太人处境,他们除了被隔离,骂作守财奴,更因在《圣经》中围观耶稣基督被钉上十字架而被冠上杀害基督凶手的罪名。
在教会的宣传下,人们甚至相信杀害基督乃是犹太人的奸邪的根性,就像女巫杀害婴儿一样,犹太人也会杀害年幼的基督徒来进行血腥的犹太教秘密仪式,重演将基督钉上十字架的一幕。1144年英国的诺里奇就谣传一群犹太人在复活节前夕诱拐了一名12岁的虔诚基督徒威廉,将他吊起来捆绑着钉死在十字架上,以发泄他们对基督的仇恨。这很快在英国掀起了一股驱除犹太人的浪潮。300年后,1475年意大利特伦托城再一次传出犹太人诱拐了两岁小孩儿西门,在逾越节前夕将其杀害献祭的谣传,谣言的编造者细致入微地描述了这一血腥的场景“他们先堵上他的嘴,把他的手臂拉成十字,又用锥子、针残虐这稚嫩的躯体,嘲笑着辱骂耶稣基督”。这只是从7世纪到16世纪末欧洲地区流传的120多起犹太人杀婴谣言的沧海一粟,每次谣言出现都会带动一波迫害犹太人的浪潮。甚至在犹太人早已被驱除干净的英国,从未见过犹太人的莎士比亚还会在《威尼斯商人》中编出一个夏洛克这样的邪恶犹太人骗取一名好基督徒的一磅肉。
猎巫狂热和反犹主义就通过食人妖魔的形象巧妙地渗入到童话之中,成为狂热的教会势力推进其意识形态的文宣工具——每当童话翻开一页,读者的耳畔便会机械性地响起那句20世纪的流行歌谣:“叮当,巫婆死了!”
1475年特伦托犹太杀婴血祭事件,这是欧洲流行最广的一起犹太杀婴传说,并最终引爆出一场大规模的反犹浪潮
少儿不宜
从手足相残到母子荼毒,从父女乱伦到人肉大餐,早期的童话样样具备,在今人看来简直不堪卒读。但这并不意味着童话中那些酷烈的谋杀**和大啖人肉成分都是文士或神学家有意为之,恰恰相反,真正诞生在茅屋农舍之中的乡民版本绝不会沾染文士的酸文假醋和宗教学家的道德说教,更不会使用那些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文雅双关语。乡民有自己的语言世界,在这个语言世界中构造出的童话乃是对自身生活的真实世界的倒影,折射出的是广大俗众的欲望和向往。在乡民的世界里,可没有这般温良恭俭让的存在,钩心斗角和大鱼大肉只能属于贵族老爷,而普罗俗众目之所及,则全然是一派萧条景象。
中古时代(或者叫前现代时期)的普通民众平均寿命只得32岁,但仅仅是这短短的32年也并非顺风顺水,一个婴儿从被产婆肮脏的双手从母腹中抱出来,就开始了一场与环境进行的激烈斗争。生5个孩子一般只有2个可以长到成年,婴幼儿的死亡率超过60%,有些婴儿即使未死于难产和抽搐,也很可能在洗礼时命丧黄泉,中世纪的洗礼盆可不像现在一样是个浅浅的小盆子,而是一个小号的浴缸,有时只要神父一个手滑,就能让一个小孩在成为基督徒的同时回归上帝身旁。中古儿童的死亡方式花样百出,除了受伤感染、疾病、时不时光临的黑死瘟疫,有时跟父母睡觉时一个翻身也可能将孩子压死。从一份教会对父母与儿童同床的禁令来看,这种情况应当不在少数。一份16世纪的法国勃艮第地区的法庭审判档案中记录的婴儿死因也许是最让人大跌眼镜的:喝得醉醺醺的母亲在烤小猪时竟然把自己6个月大的婴儿当成小猪烤了,而法官的判决则让人看出那个时代的儿童究竟处在何种地位:“没人能把小孩儿和猪崽儿分那么清楚。”
这倒不是因为像一些社会史家所言的中古时代没有儿童观念,“童年”这个词早在公元1000年前后就已经存在了,只不过它仍然是文雅阶层的专利,对一般庶民来说,尽管儿童毕竟是儿童,但却未必有足够的时间和金钱资本来投资到童年当中,我们今天很少再听说小孩儿被母亲当猪崽儿烤了的原因,是因为现代的母亲不会再如此疲劳地一边为主人家做烧烤一边哄自家孩子睡觉,当然,美国都市传说里的保姆把婴儿放在微波炉里烹熟上桌的例子不在其列。
不过既然生在那个时代,儿童就必须要学会听天由命,当心那一千零一种死法,尽力和死神的镰刀玩捉迷藏。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死亡乃是寻常之事。就像童话里经常会提到路旁绞刑架上的吊死鬼和街头的伏尸一样,这都是当时司空见惯之物。《会唱歌的骨头》刨出来根骨头做成笛子吹曲的桥段尽管充满令人毛发悚然的黑色幽默,但却也是中古时代人与死亡亲密接触的活画像。人们也学会和死亡开玩笑,甚至将其以游戏歌谣的方式吹拉弹唱出来,就像这首英国童谣:
转圈圈,
玫瑰圈,
满口袋,
红艳艳。
阿嚏!阿嚏!
我们倒成一片。
唱到最后一句时,孩子们都会哈哈大笑,坐到地上。但实际上这首童谣的讲述的是恐怖的黑死病。所谓的“玫瑰圈”并不是一个圆形的种漫娇艳玫瑰的花圃,而是腺鼠疫的典型症状:脖子淋巴出现一个红肿溃烂的脓疮,等到这个脓疮溃烂血出,也就是“红艳艳”时,并且“阿嚏!阿嚏!”地打喷嚏时,病人也就“倒成一片”了。
这个世界是残忍的,死亡时刻逼近,妖魔鬼怪隐藏山林,父母兄弟也有可能痛下杀手,王宫贵胄更是不能尽信,面对如此境地,究竟如何是好?童话其实并没有给出一个确定的答案。文士们编辑的版本充满好人得好报的道德说教,被杀死的好人可以借由某种神奇药膏或是超自然力量的介入满血复活,落魄王子公主可以有仙女教母魔杖一点重获荣光。但小人物所面对的现实世界却没有这样的魔药仙女,他们唯一能靠的只有自己。他有时可以靠一身蛮力气,像《年轻的巨人》一样出外打拼,也可以学得一门像《六个好汉走遍天下》那样的独门手艺,闯荡江湖;当然也可以像《赌鬼汉斯》一般靠使阴耍诈的小机智来对抗这个不公不义的世界,仗着一点儿好运和一点《一拳打死七个》这样的吹牛皮功夫从富贵人家那里骗吃骗喝,做得顺手没准儿还可以咸鱼翻身,名利双收。
从这一点看来,早期的童话尽管充满了残忍、谋杀、食人和诡计,但却处处反映一个母题,那就是对既定秩序的反抗,一个小人物,凭借一些因缘和一点运气,再加上一些小聪明,对抗权贵阶层,成功逆袭,打拼出属于自己的天地。这是无奈生活中的唯一一点儿亮光,至少在童话中,它是可以实现的。
而在现实中,这也许只能靠一场彻底天翻地覆的革命才有可能实现。19世纪到20世纪乃是革命的世纪,从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到1917年的俄国革命以及由之带来的一系列以革命为名的战争和内乱。革命总是以实现更美好的世界为口号,一如童话的经典结尾“从此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但革命之后,也许是另一场童话的制造过程,而非童话中世界的实现。革命前后童话的不同之处就在于,革命前的童话开头是“很久很久以前”,而革命后却成了“在不远的将来……”这恐怕才是最令人悚惧的暗黑童话,而这个童话也只能讲到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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