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但是如果是“气死人”要不要担责呢?这可不是开玩笑,“气死人”可真实发生过。近日,在浙江桐庐一起因为争吵而引发命案的裁决中,因一方被气死,另一方被判赔7万元。那么事情经过到底是怎样的呢?
去年,杭州桐庐两大妈吵架,一名大妈在吵架后死亡,吵架的另一方该负责吗?近日,桐庐院审结了这起“气死人”的官司。
柳大妈和郭大妈都是桐庐莪山人,同在一家针织厂上班,郭大妈从事围巾缝制商标的工作,柳大妈从事分发围巾的工作。
2017年12月上午,郭大妈认为,柳大妈在分发围巾时故意少分围巾给她,双方因此发生了争吵。吵完约半小时后,郭大妈晕倒在工作岗位上。随后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救治。
经诊断,郭大妈脑内有巨大血肿,脑室有积血,脑疝晚期,同时为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
不幸的是,在医院的第3天,郭大妈因抢救无效去世。
综合本案案情,桐庐法院最终酌定,案涉事故所产生的损失,由郭大妈自行承担90%,柳大妈分担10%,柳大妈最终判赔7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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