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申请日本三年多次往返签证:
1)申请人活期流水账单年入账总和超过20万;
2)三年之内去过日本(跟团、自由行、商务均可),且活期流水账单年入账总和超过10万。
2.此签证类型要求:申请人首次出行的行程必须包含冲绳或东北三县(岩手县,宫城县,福岛县),并在此任意一处住宿至少1晚(邮轮访问冲绳除外),酒店必须提前预定,且预订单与资料一起提供。回国后凭所入住酒店的入住证明(离开酒店时向前台索取)由签证代办机构提交给使馆予以激活签证,这样多次旅游签证才算正式生效。如不能提交,则多次签证将无法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