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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奏销案,也许可以称得上是继秦始皇焚书坑儒之后,中国文人士绅地位的最低谷了。当时有一句戏言,叫“探花不值一文钱”,由此不难看出士绅阶层遭受到了政府怎样的残酷镇压。
顺治末年,奏销案在江南爆发,当时清政府把此案称为“辛丑江南奏销案”、“顺治十七年江南抗粮一案”、“江南抗粮不纳一案”、“江宁抚属抗粮一案”等。而所谓“奏销案”则是时人和后人对这一案件的委婉和隐讳的称呼。清政府发动奏销案,借口是欠粮、抗粮,而实际原因则是财政严重不足,军饷告匮,需要整顿全国财政,尤其是全国财赋重地江南的财政;同时,清政府以追逼钱粮逋欠为由,打击反对清政府的达官士人,尤其是江南士人。一时间,绅衿士子功名尽黜,斯文丧尽。以文薮著称的江南,赋额最重,逋欠最多,所受打击也最重。然而,这样一场范围和影响巨大的案件,在清朝的档案中几乎只字不提,这其中隐藏着什么玄机呢?清朝初年的财政危机清朝初年,清政府财政拮据,军饷告急。顺治十三年(1656),广东琼州6000名官兵中,很多人因为多年缺饷、缺粮而病死或自缢而死。有的地方官兵一年只能领5个月的军饷,缺粮更是高达6个月。广东巡按张熙请求朝廷从速拨发粮饷,以救燃眉之急。顺治十六年(1659),福建省驻军因七八个月拿不到军饷,有的人成群逃亡,有的人出城抢掠百姓。福建总督李率泰向朝廷告急:省里的钱已经荡然无存,没有地方挪用,也没有地方可借,情形“万分危急”。面对这些奏折,朝廷会采取什么办法呢?顺治十五年的“新例”
为应对财政危机,户部命令江苏巡抚朱国治追缴欠款和欠粮,对江南的绅衿,限令在两个月内,严格按应该缴纳的数目上缴,以济军需。
为了配合这一行动,顺治十五年(1658)七月,吏、户、礼三部共同议定了针对绅衿抗粮的处分规定:对拖欠钱粮八九成的贡生、监生、廪生等人都罚四十板,革黜为民,枷号两个月,并继续严催没有缴清的钱粮;拖欠五六七成罚四十板,革黜为民,枷号一个月,并继续催缴;拖欠四成以下的人,全部革职,罚二十板,并继续催缴。对那些包揽别人拖欠的人,不论拖欠多少,都革职为民,罚四十板,枷号三个月。如果有官员知情不报,被别人检举出来的,一并处罚。
然而,这一处分方案能否解决江南交粮的根本问题?当奏销案爆发之后,清廷是否会继续依照这一新令行事呢?奏销案爆发
顺治十七年(1 6 6 0)十一月二十九日,刑部对嘉定县拖欠钱粮一案做出处罚:因为路途遥远,涉案人众多,如果到京审讯,会耽误时日,所以,对那些查到头上之后交完钱粮的人,由巡抚拟罪;把那些查后依然没能交完的人,以及欺瞒官府的人,押赴京城定罪。
顺治十八年(1661)四月十五日,江苏巡抚朱国治将欠粮的绅衿向朝廷做了参告。后来,官方判定是否欠粮的时间就以顺治十八年(1661)四月为界,在此之前定为没欠粮,此后则是欠粮。从这里可以看到,巡抚朱国治是奏销案前期的关键人物,那么他对此案的发展造成了怎样的影响呢?朱国治对欠粮的追缴并不得力,拖欠的数额不仅没有减少,而且还逐渐增多。不仅如此,他还遭到了江南士绅的抵制。于是,朱国治把征缴钱粮的责任推卸给了当地的绅衿和衙役,把所欠钱粮分成了宦欠、衿欠、役欠等三欠,请朝廷依据“新例”处罚这些人,并由此发起了江南奏销案。
朱国治的盘算
清人叶梦珠在《阅世编》记载:朱国治在题参时,不仅对欠粮绅衿进行参报,还对欠粮衙役245名进行了参报。当户部接到朱国治所造的欠册之后,又按照欠粮绅衿的身份,重新造册,送到吏、礼、兵三部,由各部按照定例议处。随后,朝廷决定在圣旨到达江苏之后,命朱国治将拖欠钱粮的绅衿提解来京,从重治罪;如果在圣旨到达之前就缴纳钱粮的,则免提解。朱国治接到圣旨后,严厉追逼。第一次有1924名绅户、10548名生员缴完了钱粮。第二次又有131名绅户,124名衿户缴完。
第三次有349名。当圣旨到达之后,又有97名缴完,没有缴完的仅仅8名,其中还有被处斩的3人和一个名字不确切的人,实际上只有4名未缴完所欠钱粮。这样,轰轰烈烈的江南奏销案,其最终结果是欠粮的绅衿基本都缴纳完了。
然而,朱国治对绅衿的追查十分严酷,甚至有的人只因为欠了一厘而被降级,有的人只欠了七丝就遭到罢黜。在他的压迫下,被参报的绅衿纷纷完成了缴纳,没有能力缴纳的,则遭到了官吏的催逼勒索,非常悲惨。
探花为何一文不值
在这次奏销案中,任翰林院编修的叶方蔼,因欠一厘钱被降调二级。于是,民间便有了“探花不值一文钱”的戏说。除此一案,还有其他9名欠粮绅户,居然还有并没有欠粮而被冒顶罪的,如编修宋德宜等,都受到了降二级调用的处分。
奏销案所参报的对象是抗粮绅衿,但究竟什么身份的人才是绅衿呢?巡抚朱国治在写欠粮绅衿的姓名册时,只是根据他们原有的册籍就匆匆编造,并没有认真审核。被他称为绅衿的人居然有上千人“榜上无名”。
所以,后来为了对不同身份的人给予不同的定罪,清政府才对绅衿的范围进行重新界定。
顺治十八年(1661),清政府发出了训令:明朝废绅不许冒称乡绅,本朝出仕者方准称为乡绅。清政府从法令上对“乡绅”一词所做的严格界定,反映了清统治者在统一全国的战争中,为了创建起稳固的政权,对与清朝不合作的明朝乡绅要彻底划清界限,取消他们的特权地位,以便创建起听命于清朝的统治阶级和特权阶层。同时,对暂时投降而不真心归顺的原明朝官员,予以警示。正因为如此,在奏销案爆发时,朝廷对现任官员的处分是非常轻的,只是对他们的家人给予了处分。当奏销案全面发动后,吏部才照户部题定的欠粮处分新例,决定将在籍乡绅革职查办,现任官员全部议降二级调用。
清初绅衿欠粮是很普遍的现象,这给当时钱粮的征收增加了困难。因此,清政府要对他们进行惩治,清理财政,整顿统治阶层中不稳定因素,以警世风,这也是新朝蓬勃生机的表现。然而,在清政府严厉执行欠粮处分定例的威慑下,斯文扫地的清朝文人士子魂飞魄散,从而使明朝乡绅的豪迈风气由此消失殆尽。
韩世琦的到来
朱国治作为江南奏销案的发起者,在江南失去了人心,难以继续待下去。于是,他只好灰熘熘地离开了江苏。那么,谁会继任朱国治的位子?江南奏销案是不是就此结束了呢?清政府在朱国治的继任者的选择上是很慎重的。因为江南是中央财赋的主要来源,江苏五个郡又承担着江南赋税的大半。所以,在廷议时,大臣们不约而同地推举了一个人,他的名字叫韩世琦。
韩世琦,汉军正红旗人。清世祖时,他任吏部主事,迁宗人府启心郎,具有较强的从政为官的能力,这为他以后四任巡抚仕途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韩世琦继任江苏巡抚的重要使命之一,就是继续处理朱国治参报的奏销案,将江南钱粮清理清楚。他本人也深知自己肩负重要使命。顺治十八年(1661)十一月二十二日,他接到了任命敕书,于是迅速赶往江南。到任后,他面临前任巡抚朱国治留下的330宗“奏销案”,韩世琦对它们开始一一清理。韩世琦用了8年时间,理清了朱国治所留下的纷乱局面,而且江苏的钱粮年年报完,完成了清政府所赋予他的使命,得到朝廷奖赏。
奇缺的史料记载
对这场轰轰烈烈的奏销案,清朝官方史籍居然只字未提,明清史学家孟森把许多人私下记载的有关江南奏销案的材料进行了整理,撰写了《奏销案》一文,但仍不能说明此案的详细情况。他对此大发感慨:“以后如果再看见有关的材料,应该进行续写。”也有一些著作和文章就奏销案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辨析,但对整个奏销案,仍只是轻描淡写。还有的文章只讲了讲绅衿士子的悲惨情状。这些材料无法使人们对“江南奏销案”有更详尽的了解。这一大案至今仍然扑朔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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