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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士
对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名士,许多人往往浮现出放浪形骸的印象,但除了众所周知的“竹林七贤”以外,更多的人则是以注重人为修饰为特征,以阴柔美为风尚的。
在中国文化中,对于男人的形象,一般地说以仪容魁伟为重,对于相貌本身倒不是十分注重。但在魏晋时期则是异数,对于相貌和形态的关注则已经成为一种时尚,在大多数时代被视为病态的癖好,在魏晋时期却是互相夸耀的资本。当时一个名士要是长得像个美貌的女子才会被人称道,所以男人们涂脂抹粉也就不足为奇了。比如何晏“动静粉白不去手,行步顾影”,还说他喜欢穿妇人的衣衫。《世说新语·容止》说:“何平叔美姿仪,面至白,魏明帝疑其敷粉,正夏月,与热汤饼,既啖大汗出,以朱衣自拭,色转皎然。”据说曹植也有敷粉的习惯。
这种风气一直延续到南北朝,颜之推的《颜氏家训·勉学》中说:“梁朝全盛之时,贵游子弟,多无学术……无不熏衣剃面,敷粉施朱,驾长檐车,跟高齿屐,坐棋子方褥,凭斑丝隐囊,列器玩于左右,从容出入,望若神仙。”
所谓“熏衣剃面”就是在衣服上熏香或者随身携带香料。当时曹操曾下过一个命令,禁止在衣服里带上香料。
一个人的风度仪表,自汉末以来一直被视为一个人的社会道德和人格魅力的重要标志。士人们注重仪容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关注这一点,并将之作为重要的谈资。这从《世说新语》中专门辟一部分来描述人的“容止”就可明了。如有一则关于书圣王羲之的描述:“王右军见杜弘治,叹曰:‘面若凝脂,眼如点漆,此神仙中人’”;“时人目王右军:飘如游云,矫若惊龙”。魏晋时赞美一个人常言过其实,用词华丽,但以“面若凝脂,眼如点漆,此神仙中人”这样的用词来赞美一个男性,在现代人的眼里,可能会怀疑其有同性恋的倾向。
虽然放浪形骸是魏晋时期的重要时尚,但是对于风流雅致的追求,始终是主题。最典型的就是对嵇康的描述。嵇康毫无疑问是当时最中心的人物,他的“声无哀乐论”、“养生论”是晋代士人清谈时的背景性知识,而他的特殊气质,已经作为一种典范性的存在。《世说新语·容止》中说:“嵇康身长七尺八寸(相当于1.8米多),风姿特秀。见者叹曰:‘萧萧肃肃,爽朗清举。’或云:‘肃肃如松下风,高而徐引。’山(涛)公曰:‘嵇叔夜之为人也,岩岩若孤松之独立,其醉也,傀俄若玉山之将崩。’”虽然魏晋士人好做惊人之语,但这也是我们所能看到的对一个人的形象最为夸张的描述。
关于嵇康,最令人感叹的是他的死。据史书记载,嵇康是死于对于朋友的义。当他的朋友吕安以非孝的罪名被拘捕的时候,嵇康并没有选择逃避,而是主动为其辩诬。嵇康作为曹氏家族的姻亲,在司马家族掌权之后,处境本来就不妙,而他平时“菲薄周孔”的言论早已让很多人不舒服了。所以当他站出来为朋友辩护时,加上他所具有的影响力,理所当然以同样的罪名被收监。尽管在洛阳的3000太学生纷纷上书请愿,但在专制政治之下,这种请愿往往会坚定权贵们除掉心头之患的决心。于是在公元262年的某天,嵇康被押赴洛阳东市,在临刑前,他让在人群中的哥哥递过他心爱的琴,感叹道:以前有人想向我学《广陵散》这支曲子,我没有教他,从今以后,《广陵散》恐怕要成为千古绝唱了。
药和酒
由于神仙信仰在汉代的流行,所以通过服食而企求长生的方术也成为一种流行。至东汉末年,由于张角利用道教信仰发动起义,所以曹操等人对具有很大社会号召力的方士始终存有很大的戒心,并在魏初决定对方士等人进行限制。
曹操及其左右,在一开始对方术本身是持有怀疑态度的,如曹操的诗中就有:“神龟虽寿,犹有竟时,腾蛇乘雾,终为土灰。”(《步出夏门行》)但是方士们所掌握的看起来神秘的法术,还是使他们逐渐改变了将方士等同于骗子的想法。曹操自己就开始实施包括房中术和服食两项内容的养生术,他还向一些盛传掌握了长命之术的人写信,希望得到秘方。张华所写的《博物志》中,就记载了曹操服食野葛、鸩酒的事实。
“饮鸩止渴”这句成语使人想起所谓的“鸩酒”是一种毒酒,但在中国古代,向来视药毒为一家,而魏晋时期的养生家更是相信适当地服用毒药,可以起到一种以毒攻毒的功效。魏晋时期最为流行的一种服食药品是寒食散。
寒食散的具体配方我们已经不太清楚,据说发明者是张仲景或华佗,据当时的医书的介绍,吃了以后,伴随毒力的发作,会产生一种巨大的内热。因此,需要一整套复杂的程序将毒力、热气散发掉,称之为“散发”,也叫作“石发”。假如散发得当,体内的疾病就将随着热气的散发而根除,而散发不当则会产生许多副作用。但因为何晏等人的成功,所以服者不绝,而且创造出许多配方,许多没有钱又爱赶时髦的人往往将发热称为“石发”。当时流传的一则笑话说,有一个人在市场的门口躺着,不一会儿说自己发热,引起众人的围观,同伴问他怎么突然发热,他回答说:我“石发”。同伴问他什么时候服食,他说他昨天在粮店买的米,米中有石头,他吃了,今天就“石发”了。这则笑话充分反映了当时服食“寒食散”的风气之盛。
在魏晋士人的风尚中,除了服药,还有一种就是饮酒。《世说新语·任诞》中有:“名士不必须奇才。但使常得无事,痛饮酒,熟读《离骚》,便可称名士。”现代学者王瑶说:“魏晋名士,虽然都以老庄为宗,崇尚玄远,但由他们的行为看来,也有两派显然的不同。阮籍他们是以日常行为来表达他们的旷达和自然,不大尚玄谈,我们可以叫作饮酒派,或任达派;而何晏他们则正是清谈的祖师,有他们一定的‘论题’,如‘才性四本’、‘圣人无情’等等,我们不妨称之为服药派,或清谈派。”(《中古文学史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当然,即使学者王瑶自己也承认这两派经常有融合的情况出现,但就服食和饮酒的关系而言,两者是有内在联系的。因为根据当时的医学理论,寒食散需配用温酒,唐朝孙思邈《千金翼方》二十二中说:“凡是五石散,先名寒食散者,言此散宜寒食冷水洗取寒,惟酒欲清,热饮之;不尔,即百病生焉。”所以饮酒的人不一定服药,但服药的人却必须饮酒。
服药之后会产生发热现象是魏晋时期流行宽大衣服的重要原因。在当时养生热中,对于神仙飘逸形象的思慕固然是宽衣大氅的原因之一,但因为发热时,身上还会发痒,所以只能穿宽大衣服。因为名人们吃药只能穿宽大的衣服,由此形成明星效应。因为新衣服比较硬,所以只能穿一些旧衣服,且不能常洗,这样便衍生出“扪虱而谈”的典故。《世说新语·雅量》载:“顾和始为扬州从事,月旦当朝,未入顷,停车州门外,周侯诣丞相,历和车边,和觅虱,夷然不动。”《晋书·苻坚载记》附《王猛传》云:“桓温入关,猛被褐而诣之,一面谈当世之事,扪虱而言,旁若无人。”《北齐书·邢邵传》载:“士无贤愚,皆能顾及,对客或解衣觅虱。”大名士嵇康在其名篇《与山巨源绝交书》中说了他不可忍受的多种生活内容,其中一种便与扪虱有关:“危坐一时,痹不得摇,性复多虱,把搔无已,而当裹以章服,揖拜上官,三不堪也。”本来服药之后药性发作,人的性情就会变得急躁暴怒,加之难堪虱子的咬啮,关键时节,免不得顾不了礼仪,神情举止就免不了会简傲轻慢了。
下面再说一下酒的事。
酒和文人有一种天然的亲和力。因此魏晋名士们便感觉到,要是三天不喝醉一次,便会觉得身体和灵魂不再亲近。但古人早已有话,“醉翁之意不在酒”,魏晋时期的名士们纵情豪饮显然也是各有心事在眼前。《石林诗话》中有一段话说得透辟:“晋人多言饮酒,有至于沉醉者。此未必意真在于酒,盖时方艰难,人各惧祸,惟托于醉,可以粗远世故。盖陈平、曹参以来,已用此策。《汉书》记陈平于刘、吕未判之际,日饮醇酒,戏妇人,是岂真好饮邪?曹参虽与此异,然方欲解秦之烦苛,付之清净,以酒杜人,是亦一术。不然,如蒯通辈无事而献说者,且将日走其门矣。流传至嵇阮刘伶之徒,遂全欲用此为保身之计,此意惟颜延年知之。故《五君咏》云:‘刘伶善闭关,怀情灭闻见。韬精日沉饮,谁知非荒宴。’如是,饮者未必剧饮,醉者未必真醉也。后世不知此,凡溺于酒者,往往以嵇、阮为例,濡首腐胁,亦何恨于死邪!”(《苕溪渔隐丛话》引)
从汉末开始,饮酒已经成为文人集会时的重要饮品,比如曹氏父子就十分喜欢美酒佳肴、丝竹歌舞、诗赋文章和清谈论辩组成的“公宴”活动。曹氏父子经常身着平常的衣服,以一种有别于政治身份的平常人的状态参加这些活动,并不在意酒后失态的窘迫,而是充分享受酒给他们带来的超越于日常生活的快意。因为流传久远的《兰亭集序》而更为我们熟悉的王羲之,在今浙江绍兴的“兰亭之会”,就以曲水流觞之法,饮酒作诗,不能作诗的则罚酒三斗。这是何等的快意人生。这在当时是文人雅士集会的常态。
而社会的动荡和文人对生命的特殊感怀也使酒成为抒发人生悲情的重要途径。曹操《短歌行》中叹息:“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而解忧之法依然是“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极端之人甚至视饮酒之乐高于功名。《世说新语·任诞》说:“张季鹰(翰)纵任不拘,时人号为江东步兵。或谓之曰:‘卿乃可纵适一时,独不为身后名邪?’答曰:‘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杯酒!’”同一篇中记述另一位叫毕茂世的有诗曰:“一手持蟹螯,一手持酒杯;拍浮酒池中,便足了一生。”
竹林七贤
饮酒之风在竹林七贤时期达到了高峰。竹林七贤由于深陷曹氏集团和司马氏集团的矛盾冲突之中,因此内心的紧张非常人可体察。特别是阮籍和刘伶,他们几乎将酒作为对现实矛盾的一种逃避的重要手段,但同时也将饮酒上升到一种超越礼教的束缚,追求心灵自由境界的途径。《世说新语·任诞》说:“陈留阮籍,谯国嵇康,河内山涛,三人年皆相比,康年少亚之。预此契者:沛国刘伶,陈留阮咸,河内向秀,琅琊王戎。七人常聚于竹林之下,肆意酣畅,故世谓‘竹林七贤’。”这七人都以能饮出众,其中尤其以刘伶为甚。刘伶经常因为纵酒耽误正事,他出门的时候带一个酒壶,后面的随从带一把锄头,刘伶嘱咐他:我在哪儿死了,你就在哪儿埋了我。《世说新语·任诞》中有一条说:“刘伶病酒,渴甚,从妇求酒。妇捐酒毁器,涕泣谏曰:‘君饮太过,非摄生之道,必宜断之!’伶曰:‘甚善。我不能自禁,唯当祝鬼神,自誓断之耳!便可具酒肉。’妇曰:‘敬闻命。’供酒肉于神前,请伶祝誓。伶跪而祝曰:‘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便引酒进肉,隗然已醉矣。”刘伶还是当时一度盛行的裸体风气的始作俑者,他酒喝多了,就在家里脱衣放歌,有人责备的时候,他却说:“我以天地为房子,以房子为衣服,你为什么钻到我的裤裆里?”
阮籍是另一位以饮酒著称的名士。阮籍是一个非常小心的人,他在言谈中,几乎不对具体的人物作评价,也不想攀附权贵。比如司马懿想与他结亲家的时候,阮籍天天把自己灌得酩酊大醉,以至于对方无法提亲而作罢。但饮酒似乎都难以掩盖其内心的苦痛。他曾经纵车在荒野驰骋,直至无路可走,大声痛哭才返回。
后世很多人都批评嵇康、阮籍对于社会伦纪的破坏,但鲁迅曾经指出魏晋名士对于名教的执着和忧虑。他们所反对的是当权者借用名教杀人的虚伪,因而提倡回复名教背后的真情实感。的确,他们的行为有异于常规,但却是至性至情。比如阮籍母亲死的时候,他正在与别人下棋,别人劝他赶紧回家料理,但阮籍却坚持要下完棋,并喝下了两大碗酒,大叫一声,口吐鲜血。在埋葬母亲的那一天,他吃下一炖猪蹄,喝下两碗酒,又是一声哀叹,吐血数口,以至于人很憔悴。有人认为这是至孝,但更多的人则认为是蔑视礼法。
酒作为一种精神性的饮品,在魏晋士人那里更多地被赋予了他们的理想,因而饮酒也成为一种境界。刘伶专门写了一篇《酒德颂》以攻击那些拘礼之人,认为他们无从了解酒后“静听不闻雷霆之声,熟视不睹泰山之形。不觉寒暑之切肌,利欲之感情”。酒之麻醉性在这里被转换为对于某种秩序的否定和某种意义的解构,酒已然成为名士之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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